一、发包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石****基地产业路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黑石渡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县黑石渡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 】竞争性谈判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1、工程概况:黑石****基地产业路,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水泥混凝土道路、路肩培土等。总造价约38.0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发包预算价、预算审核价与发包价
预算价为:叁拾捌万零叁佰捌拾捌元整(¥380388.00元)
发包价为:叁拾肆万玖仟玖佰伍拾陆元伍角贰分(¥349956.52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参与本项目随机摇号的承包人应是**县诚信企业名单(公路工程类)内的企业自愿报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重**全事故。
3、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承包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5、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经理与响应性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
6、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公司公章(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7、在当天有多个项目同时发包的情况下,若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项目时,最多只允许承包一个项目或一个包,即当天第一个成交的项目或包。
十二、发包范围:黑石****基地产业路,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水泥混凝土道路、路肩培土等。总造价约38.0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cn)
****(www.****.com)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2年9月21日15时00分
2、发包地点:****三楼开标厅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www.****.com)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固定价摇号(“双随机”摇号)。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公示第一名。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响应性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www.****.com)下载。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承包的承包人,应在承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在****(www.****.com)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4、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部分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承包有任何疑问,承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提出,疑问回复在承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在网上予以回复。
6、各承包人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承包,否则承包无效。
7、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③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④无在建承诺函(格式附后)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发包地点,签字确认。现场接受承包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发包会(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取消其摇号资格),否则,承包无效。为保证有效竞争,充分保障随机性,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包人不足三家,则本次发包自行终止,发包人确认发包失败后,对项目另行组织发包。
8、承包单位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9、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如有变更,变更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11、联系方式:
发包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95****4696
地址:**县黑石渡镇
代理机构:****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80****9621
地址:**县**镇中兴南路14号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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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