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凤阳县红心镇中心小学老教学楼楼面及一楼地坪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含凤阳县红心镇中心小学老教学楼楼面及一楼地坪维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略)
2.3 项目实施地点:(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略)元(含预留金0元)。
2.5 工期:(略)
2.6 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付款方式:
1、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略)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以上均无息)。
2、保修期内无偿保修(保修期自竣工验(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符合《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标资格的要求;
4. 被邀请单位
1、凤阳县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凤阳县鼎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3、安徽(略)。
特别说明:本次项目开标时,被邀请投标企业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略)
5.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在教体局相关职能股室及监察委员会工作组监督下,招标人在被邀请的投标企业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即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3日。
6. 资格审查方式:(略)
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清单控制价进行复核。中标人须在复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略)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略)
(4)廉政投标承诺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任本项目负(略),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主要材料清单;
(10)完全响应招(略)。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7. 相关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略)(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请各投标(略),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略)。
8. 相关时间要求
招标公告于(略)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内容有疑议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过程及内容无疑议;(略)5时00分在凤阳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开标(随机抽取)。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红心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时 间:(略)时 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