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略)受(略)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略)
3、资金来源及控制总价: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略).7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建设地点:(略)
5、工程概况:(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位于新安县南李村镇。主要内部为: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402㎡,总建筑面积2813㎡,含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小区室外管网、道路铺装、围墙砌筑及景观绿化工程。
6、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7、工期:(略)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略)
10、安全目标:(略)
11、文明工地目标:(略)
12(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中标后,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文件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略),(略)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略)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略),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略),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略)
投标人(略),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略)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