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最高限价(元):(略)
IP网络可视化控制主机22台:应支持桌面、壁挂、嵌入等多种安装方式;≥10寸多点触控电容屏,分辨率≥(略)内置≥1300万高清摄像头,支持摄像头物理遮挡,保护隐私;IP网络可视对讲终端170台:应支持嵌入墙壁或外装;应采用不低于6mm厚制铝板,具有防刺戳保护装置和专用螺丝,防范人为破坏;应采用双按键设计,支持一键呼叫,一键报警,实现全双工对讲;内置不低于1080P准高清摄像头。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略):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略)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略)。填写单位(略)
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略)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到(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略)),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略),如供应商未(略)。
4、供应商采用邮寄形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提交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辽宁分公司
账号: 21(略)530008052502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转8509、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