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老年助餐第三方服务运营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县砀城镇万璟官邸26栋112号
中标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老年助餐第三方服务运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3个老年食堂、19个助餐点的服务运营采购;20个助餐点配套设施采购 。 服务要求:老年助餐点运营与补贴等其它相关需求。 服务时间:3年(约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1.县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合格后,按第三方评估结果支付建设补贴(老年食堂补贴最高 13 万元,助餐点补贴最高 4 万元)。2.建成并正常运营,且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助餐服务设施的运营主体,根据符合助餐服务补贴老年人年就餐人次给予运营补贴。3.在“完善就餐补助政策”方面。****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少海(组长)、李影、 王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286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 60 米,联系电话:张工152****5512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道北路
联系方式:刘主任 191****2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 60 米
联系方式:张工 152****55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551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