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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县太平镇**路26号206 转让底价(万元)21.6 挂牌日期 (略) 挂牌(略)2022-(略) 资产概述 **县太平镇**路26号206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粤(2017)**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地址**县太平镇**路26号206 建筑面积 52.66 平方米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建成时间 (略) 已用年限13 年 经度 纬度 目前用途 商业服务 规划用途其他商服用地(略) 租赁情况 空置 使用年限40 其他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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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略)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 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略),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略)。
2. 标的房(略),不因建筑(略),也不得因此要求修改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
3. 详见**得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得信资评字第ZGZ[2022]07001A号)。
4. 部分标的房产涉及租赁,详见各标的具体信息。
5. 部分标的房产(略),若要将打(略),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砌墙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予以(略)。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略)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略)。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略)方应(略)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联合产(略)(用于诚意金、(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联合产(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略)定受让方后,由转(略)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涉及优先购买权的:经公开挂牌征集到两家(含)以上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及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优先权人,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优先权人,以该最终报价(略)。经公开挂牌仅征集到一家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征询优先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仅征集到优先权人申请受让的,则确定该优先权人为受让方,并以该优先权人报价与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5.受让方须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联合产(略)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略)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略):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土地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土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土地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交易标的成交后,办理交易标的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略)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略) 受让 方 受让 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 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 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略) 收取方案 (略)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 受让 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略)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R2022GD0002340+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略)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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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方基本情况 转让 方名称 **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 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 肖志平 注册资本(万元)24,(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略)(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K 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略) **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省(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党委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2-08-0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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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殷先生,曾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略) 交易(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zengjin@(略)cn 交易(略)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合(略))--**市天**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 交易(略) http://(略)com.cn/;http://(略)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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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