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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县太平镇**路26号207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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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略)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 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2. 标的房产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因建筑面积差异调整成交价格,也不得因此要求修改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
3. 详见**得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得信资评字第ZGZ[(略))。
4. 部分标的房产涉及租赁,详见各标的具体信息。
5. 部分标的房产存在与其它商铺打通的现象,若要将打通商铺恢复原状,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砌(略))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予以必(略)。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略)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略)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略)。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略)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略),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涉及优先购买权的:经公开挂牌征集到两家(含)以上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及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优先权人,确定其为受让方(略),以该最终报价征询优先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经公开挂牌仅征集到一家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征询优先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仅征集到优先权人申请受让的,则确定该优先权人为受让方,并以该优先权人报价与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5.受让方须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略)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略),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土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土地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交易标的成交后,办理交易标的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略) 受让 方 受让 资格(略) 是否(略) 是 受让 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略)。 是否允许联合 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略)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略).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 受让 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略)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R2022GD0002339+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略)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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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方基本情况 转让 方名称 **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 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 肖志平 注册资本(万元)24,(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K 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省丝绸纺织(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党委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2-08-0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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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略) 殷先生,曾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zengjin@(略)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 交易机构网址 http://(略)com.cn/;http://(略)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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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