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水土保持服务机构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招标代理:(略)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略)
**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水投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环科工程(略)
**水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济淮(略)
**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市鸿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聚信水务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鑫成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政源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大环境科(略)
**翔凌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律动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立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市顺淮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泽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市利(略)
**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铭徽水利(略)
**水利水(略)
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川(略)
**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从(略)起至2022年9月24日止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201室,联系电话:0551-62878578。
二、异(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