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地方债券)资金项目 计划孙岗村生产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地方债券)资金项目计划孙岗村生产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同鑫第一城14 号楼 1504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地方债券)资金项目计划孙岗村生产桥项目; 施工范围: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改善当地居民基础设施条件,故**孙岗村生产桥一座 ;1、桥长10米,宽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桥2孔,7米,3墩3米,深5.5米)。 2、桥引路加宽4米,长100米。(增土4600立方) 3、桥引路长100米,宽4米。(混凝土路面) 4、预制板生态护坡1000平方。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飞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85884 |
五、评审专家名单:鲁梅(组长)、顾群、程鹏(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磋商文件要求收费;收费金额1945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9月20日 09时 00 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高皇镇
联系方式:158****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淮河**五期5号楼2层
联系方式: 186****0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鹏 鲍玲玲
电 话: 158****6776 186****03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附件:二次报价.pdf 附件:上传版孙岗桥磋商文件.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