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紫琳学院(一期)项目(B地块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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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琳学院(一期)项目(B地块生活区) | |||
****中心****学院、国际声谷片区BJ-A15-B块 | |||
32099.21㎡ | 合同价格4814.8815 | 万元||
**诚实****公司 | |||
******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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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公司 | |||
钟明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邹丹平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曹彬 | ||
刘俊杰 | 总监理工程师王洪领 | ||
2022.****.30 ~ 2023.****.25 | |||
正常 | |||
15#宿舍(6F):建筑基底面积1127.43㎡,建筑面积6131.24㎡;16#宿舍(6F):建筑基底面积1127.43㎡,建筑面积6781.45㎡;17#宿舍(6F):建筑基底面积1127.43㎡,建筑面积6131.24㎡;18#宿舍(6F):建筑基底面积1127.43㎡,建筑面积7121.43㎡;19#食堂(3F):建筑基底面积2019.39㎡,建筑面积5933.85㎡。本工程总建筑基底面积:6529.11㎡,总建筑面积:32099.21㎡。质量监督注册号:****020;安全监督注册号:****020。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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