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高院法院专递业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略),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解决“送达难”问题,确保法院法律文书迅速、准确传递。对于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律诉讼文书,采用法院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服务期1年,据实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国邮政法》、《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略) 二、(略) 名称:(略) 地址:**自贸实验区航空口岸**关基地一期C座2层202 三、公示期限 (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市**区**道4号((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略):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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