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1日 19:0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行政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 19:06 |
评审专家名单 | 韩淑凤(主任)、郑秀萍、李敏、张彦秀、周薇、史可敬(采购人代表)、李振强(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1082.97168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省**市**区东岗路45号建投十号院5号楼101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091 | ||
采购单位 | ****行政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0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黄孝河路**大厦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091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经济开发区6区305-212077(集群注册) | ****0117MA04C5CC4K |
******公司 | **省**市**区城苑路70号门脸 | ****0606MA0E1KAU95 |
**县****公司 | **省**市**县**镇大桥南保新路7号 | ****0632MA09NMTPXJ |
**雄安****公司 | **省雄**区**县晾马台镇北剧村陈家街2巷43号(自主申报) | ****0629MA0D10EF6L |
**县****公司 | **省**市**县平王乡昝村保新街11号 | ****0629MA0F4HAW4C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 **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包1:**镇、大王镇、**镇、**镇 | 对包1:**镇、大王镇、**镇、**镇;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对包1:**镇、大王镇、**镇、**镇;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3年 | ****000 | |||||
******公司 | **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包2:同口镇、芦庄乡 | 对包2:同口镇、芦庄乡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对包2:同口镇、芦庄乡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3年 | ****440 | |||||
**县****公司 | **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包3:端村镇、圈头乡、刘李庄镇 | 对包3:端村镇、圈头乡、刘李庄镇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对包3:端村镇、圈头乡、刘李庄镇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3年 | ****000 | |||||
**雄安****公司 | **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包4:老河头镇、龙化乡 | 对包4:老河头镇、龙化乡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对包4:老河头镇、龙化乡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3年 | ****876.80 | |||||
**县****公司 | **县临时骨灰堂运营服务商项目包5:赵北口镇、寨里乡 | 对包5:赵北口镇、寨里乡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对包5:赵北口镇、寨里乡临时骨灰堂统一维护、集中运营、规范管理,解决新区土地征迁骨灰寄存及群众祭扫问题。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3年 | ****4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淑凤(主任)、郑秀萍、李敏、张彦秀、周薇、史可敬(采购人代表)、李振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21637.7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行政
地 址:**县
联系方式:031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黄孝河路**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312-****0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省**市**区东岗路45号建投十号院5号楼101号
电 话:031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