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 11:(略) |
获取(略) | 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省**市雁塔区**南(略)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 09:(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市雁塔区**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001室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雁塔区**省**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号怡和国际1幢10803室 | ||
代理(略) | (略) |
2021年度长安自管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雁塔区**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1日 09时(略)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度长安自管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1-1 | 数据(略) | 2021年度长安自管区国土变更调查 工作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4,900.00 | 1,184,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国家及省市各阶段要求按时完成,如遇国家、省(略),交付期可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长安自管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7)**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8)《**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长安自管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均可),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8)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10)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略)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略):00 至 17:00: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雁塔区**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001室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时(略)分00秒 (**时间)
地点:**省**市雁塔区**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001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时(略)分00秒 (**时间)
地点:**省**市雁塔区**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0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提示:报名供应商须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注册登记加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