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卓晓路(秀浦路-规划宁浦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卓晓路(秀浦路-规划宁浦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2】702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9-22 |
关于卓晓路(秀浦路-规划宁浦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沪浦发改城【2022】702号
******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卓晓路(秀浦路-规划宁浦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地住保〔2022〕7号)收悉。
经核,本项目于2021年1月15日批复项目建议书(沪浦发改城〔2021〕33号),因未在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现提出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域控详规划,为完善地区路网结构和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周边地区环境,同意卓晓路(秀浦路-规划宁浦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社区PDP0-1001单元,实施范围为:北起秀浦路,南至规划宁浦路;道路全长约0.208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道路红线宽16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对道路交叉口等作深入研究,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要求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失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
特此批复。
****
2022年9月21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