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6层702的房产及负二层59号停车位
**市**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6层702的房产及负二层59号停车位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市**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6层702的房产及负二层59号停车位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1001.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2022-9-22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110100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受让意向登记,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则视同承诺以下事项:(1)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2)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3)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5)同意房屋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标的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的,同意向北交所支付成交价1%的交易服务费;竞价成交的,按成交价格4%收取。 | ||
https://otc.****.com/dzsw/detail/197216.html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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