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路铺中学教工宿舍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采购合同编号:(略)
采购人(全称):(略)中路铺镇中心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略)中路铺中学教工宿舍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略)
(3)项目内容:(略)
(4)项目负责人:(略)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略)
大写: (略)
(2)具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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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时间:(略)总日历天数:180天。
地点:(略)
方式:(略)
4. 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付预付款,开工后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按工程进度付项目工程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70%,经审计后,除留存3%的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结算审核后一年内全部付清(以财政评审中心审计签字时间为准). 5.解决(略)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略)(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伍 份,采购人执 壹 份,供应商执 壹 份,政府(略) 贰 份,招标代理公司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略)
合同订立地点:(略)教育局
甲方:(略)中路铺镇中心学校(公章) 乙方:湖南世纪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传 真: (略)
开 户 银 行:(略)
帐 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