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不予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2022年第2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徐植芬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拟不予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反映。
受理部门:****(3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360
通信地址:**县忠孝街4号
邮编:645350
附件:拟不予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2年第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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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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