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南寨(三期)、宿驾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 2022/9/23 |
****受****委托,****示范区)南寨(三期)、宿驾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示范区)南寨(三期)、宿驾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9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伊滨区创新大厦911室 成交金额:****000.00元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赵亚峰、豫241****385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宋春生、王基生、叶**。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方向代理机构支付,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收费金额:1822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5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中心1幢5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2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201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559 2022年9月23日 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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