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生石灰(CaO)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生石灰(CaO)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 ****
2.3合同估算价:196万元(含运输费等)。
2.4招标内容:生石灰(Ca0)2800吨,包含运输等服务工作。
2.5交货地点:****院内。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需方通知分批次供货,直至交付完毕。
2.7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生石灰标准》JC/T 479-92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生产、技术对接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有至少3个单项合同额超过50万元的生石灰(Ca0)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01日16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
5.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6时00分;
5.3 缴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5.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市**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广场中楼401);
5.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m)、****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后1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林区中直北路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8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5818
传真:045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