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招商推介片”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因**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开展对外招商推介工作需要,为更加有效地展示走廊在产业空间、产业政策、公服平台、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将开展“**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招商推介片”项目拍摄制作工作,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征选“**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招商推介片”项目制作单位。
三、采购最高限价:24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需根据**文化产业现状及特点,通过视频表现出**区及数创走廊的基本情况,突出走廊产业空间、扶持政策、服务平台、企业矩阵等优势**,展现**数创走廊良好的投资环境,体现走廊敞开怀抱迎接全球企业落户的姿态格局。
具体服务内容:
1.前期策划;
2.前期勘景;
3.制片及导演组制作前期策划创意脚本文稿;
4.前期拍摄;
5.后期制作(包括剪辑、配音、动画、调色、配乐等);
6.审片修改;
7.交付成片;
8.推介片制作时长4-5分钟,画面达到1920×1080全高清画质要求;
9.制作带封面、封底、包装高清DVD宣传片光碟2份。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营业务中包含“影视制作”等相关业务;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六、应标资料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按顺序排序,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加盖公章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请按顺序排序):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主营业务包含“影视制作”等相关业务的材料(加盖公章);
2.企业诚信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
4.视频策划方案(含视频大纲)(加盖公章);
5.项目编制预算明细(加盖公章);
6.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含视频文件及委托合同);
7.参与本项目制作团队人员介绍(含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参与过的大型项目等)等资料(加盖公章);
8.获奖情况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综合事务部(**市**区龙****海关大厦东座1526-1室,联系人:骆小姐,0755—****8799);
2.投标截止时间:收件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8:00,未按规定方式、时限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八、评审方法
我中心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方案、过往案例、团队情况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公布。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755—****2927。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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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