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27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张渚镇金张渚工业区茶亭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巧生 |
联系人 | 陈荣 | 联系电话 | 181****6566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10-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新增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涂胶机、热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由“活性炭吸附”变化为“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原有的15米DA003排放; 2、新增2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分别处理2条油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固废 废水,生产废水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有环保措施: 油漆线1(MF0022)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油漆线2(MF0024)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至大气 |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喷淋废水通过沉淀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承诺:**** 刘巧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巧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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