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城市管理局政和县塔山绿荫停车位及配套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政**塔山绿荫停车位及配套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政**塔山绿荫停车位及配套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二、项目名称:****政**塔山绿荫停车位及配套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 **省沈抚新区李石街阳光丽景二期13-14号-M1 | ****501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包1
****: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299 其他办公设备 | 政**塔山绿荫停车位及配套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 | 中宇定制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5010 | ****501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谢雄春 (包1),丁伟 (包1) |
评审专家: | 范友生,江东,张**,黄**,朱捷鸣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按中标价的1.5%收取,100万-500万按中标价的1.1%收取,500万-1000万按中标价的0.8%收取,1000万-5000万按中标价的0.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并由中标人承担。(账户名:****,账号:192********0024748,开户行:**银行**支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网站上的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还。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 包1 :181075.0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西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189****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路7号**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式:电子招标咨询:059****069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子招标咨询:王先生、曹先生
电 话:电子招标咨询:059****0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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