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28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孔庄矿南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5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豹 |
联系人 | 李旺 | 联系电话 | 152****8098 |
项目投资(万元) | 12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09-28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原拉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造粒、自动割管剥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热封糊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拉丝、造粒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一层覆膜、热封糊底、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二层覆膜、热封糊底、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限值。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有环保措施: 拉丝、造粒采取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二层覆膜、热封糊底、印刷采取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一层覆膜、热封糊底、印刷采取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 | |||
承诺:**** 陈豹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豹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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