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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公告
- 其它公告
- ****总局****税务局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总局****税务局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总局****税务局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元。其中,税收政策宣传短视频350000元、创先争优短视频100000元、精品微电影150000元、税收公益广告100000元、传播推广日常税收普法宣传1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元。其中,税收政策宣传短视频350000元、创先争优短视频100000元、精品微电影150000元、税收公益广告100000元、传播推广日常税收普法宣传1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服务,为有效落实2022****工作部署及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借力各级成熟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税收政策宣传效果和影响力。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以下资质: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20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14:30(**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提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纸质非加密响应文件线下提交方式:**市**大道252号新中泰大厦10楼10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6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总局****税务局
地址:**省**市**区**路3398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51-****9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常玲;0551-****2733、191****9098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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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税务局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局****税务局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1
****
**省**市政务区**路1469号**报业大厦
总价:7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总局****税务局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项目(二次)
主要服务内容:项目提供税收政策宣传短视频、创先争优短视频、精品微电影、税收公益广告、传播推广日常税收普法宣传拍摄制作宣传视频作品服务,借力各级成熟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税收政策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燕、唐东、刘元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总局****税务局
地 址:**省**市**区**路3398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51-****9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常玲;0551-****2733、191****9098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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