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矿石智能化质检系统
采购公司:****
项目名称:煤炭、矿石智能化质检系统
时 间:15:18-15: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预付款20%,发货款30%。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剩余款项。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开具的****银行“e信通”、**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集团****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集团****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公司****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673,招标事宜,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858-****666。640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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