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渝A965SM(海格牌KLQ5030XSWQ4 2.4L)小型普通客车 | ||
项目编号 | GR2022CQ****839 | 转让底价 | 1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9-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10-18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车牌号码 | 渝A965SM | ||
转让底价(万元) | 1 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品牌型号 | 海格牌KLQ5030XSWQ4 |
车辆识别代码 | LKLSBAS67AB552651 | 登记日期 | 2011-02-09 |
排量(L) | 2.4 | 实际车型 |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 | 保险期至 | 2022-12-31 |
行驶里程(KM) | 52480 | ||
核定载人数 | 8人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神州资评(2022)第071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13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邹老师 | 联系电话 | 177****0399 |
转让方名称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总局****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总局****税务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 九、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机动车评估报告书》。 十二、****税务局****税务局处内,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查看车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3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交所**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子惠 | 联系电话 | 023****2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