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海澄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2658.20㎡,主****广场及步道、塑胶健身场地、砂砾等各类场地 3701 ㎡,场地绿化 41838 ㎡,打造水景 794 ㎡,地形整理约11000m3,以及构筑各类公园景观与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462.76万元,其中**费1225.7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龙****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684元(含暂列金额:人民币4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19年9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⑤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⑥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www.****.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www.****.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www.****.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石码街道人民路61号,邮编:3631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02,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胜利东路**大厦5B,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609 ,传真:/
联系人:小朱、小张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漳****改革局
地址:**市**区公园西路82号、**市**区石码镇紫崴路13号三楼
联系电话:0596-****390、0596-****505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紫崴路9号**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06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