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赛音电子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黄村工业路15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虎门镇黄村工业路15号2栋101室,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500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手机连接器,年产手机连接器50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注塑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无组织排放部分和碎料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09-30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等文件相符性分析不到位;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有误,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和报告表编制依据存疑; 4.环评文件未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发改委令第49号)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 5.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等文件的相符性; 6.未明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坐标、环境功能区等信息; 7.遗漏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噪声叠加值计算有误,噪声达标性分析不合理; 9.生产区域、危险废物储存间分区防护措施有误; 10.遗漏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未计算Q值,环境风险分析不到位; 11.附图7车间平面布置图未标识车间层高,遗漏生产车间现状照片、**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等三线一单图件。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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