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石**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广场声光电及跌水喷泉工程招标人为****,招标****政府债券、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石**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广场声光电及跌水喷泉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石**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内。
2.2 规模: 建筑面积约9553平方米。
2.3 建设工期:50日历天,2022年10月开工,2022年11月竣工。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设备名称:包括投(射)灯、景观灯、激光投影机、功放系统、水泵、配电设施等设备。
2.6 数量:一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 20 日9时30分,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和**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 **省**市**县**新区海正北路
联系人: 叶 碧 电话: 159****866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长虹大道32号
联系人: 张灵芳、刘 东 电话: 151****3967
招标监督机构:**县****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