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县赤寿不锈钢****中心项目设备部分-起重机、电子汽车衡进行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
2.采购项目:**县赤寿不锈钢****中心项目设备部分-起重机、电子汽车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县赤寿不锈钢****中心项目设备部分-起重机、电子汽车衡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项 | 1 | ****539.00 |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 特定条件:具有起重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家。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售。****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不退还)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公司,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1630 1012 0100 9000 3418)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县西屏街道**路10号B座3楼
8.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自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9.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根据采购人要求缴纳至指定帐户。
1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30(**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县城环**路121号,****中心四楼开标室)。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30(**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5.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城环**路121号,****中心四楼开标室)。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58****6024
地址:**省**市**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578-****165
地址:**市**县西屏街道**路10号B座3楼
(3****管理部门名称:****政府****办公室
备案部门(盖章):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