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30日 17:0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教育整体提升PPP项目——贞白中学三期建设项目游泳馆提升改造恒温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泵/其他泵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7: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1.382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贞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0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天桂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贞文 138****9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芦****驾校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女士 135****7770 |
项目概况
**市**区教育整体提升PPP项目——贞白中学三期建设项目游泳馆提升改造恒温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教育整体提升PPP项目——贞白中学三期建设项目游泳馆提升改造恒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所供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方式:线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防疫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在开标场地聚集,开标当日只允许法定必须到场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2)到场人员必须持电子通行证(须显示为绿色),本项目执行**市《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投标人进入公共场所(开标现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有权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无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入场,请投标人务必重视,遵照执行。
(3****中心可能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指挥部文件要求在开标当日入场**行相关核查检,请投标人提前上网查询**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指挥部最新文件及要求并提前准备。
(4)到场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禁止扎堆。
(5)**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区域(含开标室等所有三楼区域)禁止吸烟,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6)因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员进场须佩戴口罩,实行 四验一戴 ;十四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投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开标结束次日起,14天内,开标活动参加人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2、保证金:详见询价文件。
3、代理服务费:详见询价文件。
4、公告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
5、凡下载本询价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询价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6、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天桂路33号
联系方式:潘贞文 138****9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芦****驾校旁
联系方式:周女士 135****7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贞文
电 话: 138****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