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路(丹诏大道—规划西溪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诏规审【2022】0020号
**县房****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申请办理**县**路(丹诏大道—规划西溪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48号文****改革局文件诏发改[2022]18号文件精神。****因项目融资需要,需变更业主单位,原办理的**县**路(丹诏大道—规划西溪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业主单位为**县房****公司,变更后业主单位为****,原**县**路(丹诏大道—规划西溪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10)作废。
****重新办理**县**路(丹诏大道—规划西溪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拟选址基本情况为:
建设项目名称:**县**路(丹诏大道—规划西溪北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指挥中心项目西侧;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36.9平方米。道路长176.9米,红线宽度16米。
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1207);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联系。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公告时间七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告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联系地址:****中心自然**局窗口。
邮编:363500
公示网站:
****政府网:http://www.****.cn/
联系电话:0596-****906。
******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