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10-09 11:1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831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 | **市**区**镇**山路32号5幢 | **** | ******公司 | ****拟租赁****公司位于**市**区**镇**山路32号5幢的部分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工段设备密闭,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设备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收集率90%)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为10000m3/h,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以租赁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经现场勘查,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周围状况可满足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及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上安装减震垫,降低噪声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值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抹布、废润滑油、废印版、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废塑料、收集粉尘、废滤材及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外实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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