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395.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公司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主要用途: | 文化设施用地 | 区位 | 中心**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文化设施用地 | 3395.38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6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7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备注: | 规划条件详见清自然资规函〔2022〕22号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7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到 ****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7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0月27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2年10月17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要求在一年内开工建设,在三年内竣工。 2、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金。 3、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耕地开垦费、契税等均由竞得人依照有关规定另行自行交纳。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上述用地详细规划条件见******管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函。 7、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武志峰 郭永华 郭媛 联系电话:****671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银行 银行帐号:681********003000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