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宁****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泰路、创新路(开创路)、胡乐司路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市青龙东路1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广场售楼部15楼 |
项目名称 | **省宁****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泰路、创新路(开创路)、胡乐司路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办事处****委会办公楼西侧 投标报价:****777.73 元 工期(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 27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92.72分 |
项目负责人:杨丽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业绩:1、**省**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市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三次) 2、安****开发区****水厂配水管网 给水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二次) 企业奖项:1、主要投标产品(球墨铸铁管)具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球墨铸铁管检测报告 2、主要投标产品(球墨铸铁管)制造商具有中国合****委员会实验室出具的认可证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纺织二村7幢312室 投标报价:****321.18元 工期(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 27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92.70分 |
项目负责人:蒋伟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业绩:1、**国祯环保****公司工业品买卖合同 2、****中心项目水电材料买卖合同 企业奖项:1、主要投标产品(球墨铸铁管)具有国家钢****检测中心出具的球墨铸铁管检测报告 2、主要投标产品(球墨铸铁管)制造商具有中国合****委员会实验室出具的认可证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地址:**市**大道诚信投资大厦1幢1-907、908室 投标报价:****613.83元 工期(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 27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91.50分 |
项目负责人:李忠于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业绩:1、****公司球墨铸铁管购销合同 企业奖项:1、主要投标产品(球墨铸铁管)具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2、主要投标产品(球墨铸铁管)制造商具有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市凯圣****公司的投标文件主要材料(球墨铸铁管)低于推荐品牌性能,按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7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1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88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