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管理委员会关于审批**市**南路(**路至**路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区管委函〔2022〕78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并出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东融新区基础设施,促进东融新区的开发建设,改善新区交通运行条件,方便居民出行,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市**南路(**路至**路段)建设工程。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市**南路(**路至**路段)建设工程,2206-451100-04-01-178697。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东融新区**路与**路之间。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市**南路(**路至**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实施长度635.71米,红线宽36米,设计速度40千米每小时,双向四车道。道路横断面形式为4米人行道+12.5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12.5米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36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及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六、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998.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0.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08.13万元(包含土地费用2441万元),预备费189.42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市级财政资金、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土地开发收益返还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八、招标方案: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项目招标方式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九、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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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南路(**路至**路段)建设工程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监理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工程 | |||||||
其他 |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的**工程应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2年9月26日 |
****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