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棒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厚街军铺工业一路4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昇****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厚街军铺工业一路4号楼101室 ****中心卫星坐标:北纬N:22°56′19.130″ 东经E:113°38′13.316″。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年加工生产PET离型膜800吨,BOPP触感膜8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搅拌、过油、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用点对点方式收集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10-13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清,废气治理设施分析不充分。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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