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公告
一、(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主要为全(略),(略)门户与系统管理子系统等。具体要求详(略) 7.合同(略):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部署完成并投入运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略): 1.1具有(略)(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需提供财务(略)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略)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三、(略)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略):17172/)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和阜**公共**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9点00分(**时间) 投标地点:(略) 邮箱地址:(略)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9点00分(**时间); 开标地点:阜**公共*(略)(阜**行政审(略),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截止时间:(略)点00分(**时间); 地点:阜**公共**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行政审批局负一楼)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成交价的5%。履约保(略)。 2、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及磋商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略)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磋商会议的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管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
附件下载:(略)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