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第2次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因受**市疫情影响。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2年10月26日09时00分。
2、计划工期由“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招标人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初步设计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施工计划工期:3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31日。(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变更为:“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招标人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初步设计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施工计划工期:3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31日。(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468-****813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北**路18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468-****0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融汇路242号(C15号楼2号商服)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5788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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