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1、 招标公告中“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万元或以上(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变更为: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的2021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并由注册税务师签字并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审核专用章的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由原“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略)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略)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略)4时30分。”变更为“(略)时30分” 4、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
现对【(略)代理报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略)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1、答疑事项
疑问一:看到招标文件上资格审查里,需要第三方机构审计年度财务财务报告,但综合评分表经营状况里解释或三年的《汇算清缴报告》,我司的疑问是这两个都是第三方报告,资格审查里的审计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包括了《汇算清缴报告》,也就是说资(略)。
答:(略)
2、澄清事项
1)招标公告中“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万元或以上(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变更为: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的2021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并由注册税务师签字并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审核专用章的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由原“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略)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略)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略)4时30分。”变更为“(略)时30分”
3、本答疑、澄清纪要内容凡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纪要为准。
4、其他内容不变。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