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116
地 址:**市**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市**区李家渡砂岩矿项目 | **市**区**镇李家渡村 |
****公司
| **艺博****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08100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自上而下的组合台阶法,采用湿法机械切割开采;开采加工规模为30万吨/年,年产饰面用石材340万m2(约85535.6m3)、碎石及砂7.46万t。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废水循环系统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已建旱厕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置。 2.废气:施工期采取密闭运输,路面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进出车辆限速。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采岩石加工后作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农用,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采取祛湿作业,设置喷淋抑尘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道路硬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密闭生产;选用减震消声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表土和废石用于**回填,不合格产品破碎后与压滤泥饼一同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208-511702-04-01-916302】FGQB-0082号),取得******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02MA69WML2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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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