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康乐县农村冬季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二次)正常公告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年康乐县农村冬季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二次)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LXZC(略) |
招标人: | 康乐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升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略):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康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项目概算(万元): | (略)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纳米墙暖(略)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略)万元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2022年康乐县农村冬季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二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略),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内容:
纳米墙暖采购安装24户
2 E(略)万元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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