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上立塑胶原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202****9774 |
项目名称 | ****(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省**市横沥镇西聚路一巷2号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横沥镇西聚路一巷2号1号楼101室。 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3° 1'47.160",东经113°55'56.94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4149XT 项目原位于“**市横沥镇张坑村241号”,项目于2008年11月委托****研究院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10771号。 项目于2019****保护局验收,并取得《关于****(一期)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文号:东环建【2019】451号。 2020年7月,****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现为了生产需要和适应市场需要,项目申请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增资200万元,项目地址由“**市横沥镇张坑村241号”搬迁至“**省**市横沥镇西聚路一巷2号1号楼101室”。 2、项目对挤出、注塑打样工序废气治理提升,挤出、注塑打样废气由“收集后引至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提升为“将挤出、注塑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3、由于市场效益原因,项目迁扩建后将更换原有挤出机型号。 4、项目法人代表由“王明”变更为“沈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将混料、破碎、挤出、注塑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该类废气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员工厨房废气收集至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10-20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039 |
通讯地址 | ****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