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单位会计管理和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5号)、《****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6号)和《****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于2022年9月至10月先后****检测中心、****服务中心、巴****中学、巴****中心小学4家单位进行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迅速成立检查专班,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制度依据及要求等,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2个****政府会计准则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对2所学校,****纪委****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学校食堂收支规范性、财务管理规范性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自觉执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会计工作得到了逐年规范和提升,但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食堂物资采购管理未细化;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欠缺等。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进行整改。截至公告之日,被检查单位均已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今后,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会计和评估监督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县会计信息质量。
****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