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战略,加快推进**业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应用与产业化示范,集聚技术创新**,加强自主创新,持续提升科技自立自强和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
1.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海洋工程装备、电控电喷、锂电新能源、冶金新材料、电子电感、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2.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精密制造等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技术引进、转化、示范与推广,推动产业链的拓展延伸;
3.围绕解决制约乡村**的较大技术瓶颈问题,开展茶叶、水产、果蔬、畜牧、园林等科学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健康养殖、农机应用、精深加工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
4.开展农作物节本增效栽培、农田保护性耕作、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研究;发展智慧农业,加强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推动农产品经济发展。
二、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电子版(定稿版)报送(邮箱:****@sina.com)。有关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由****负责审核,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项目组成员身份证等)材料一式二份,****办公室,联系人:郑兆童,联系电话:0593—****798。
三、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1月1日。
四、其他事项
1.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2.2022年已获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不同企业同一法人代表、内部相关连企业,2023年不予支持;
3.****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场评估,提高项目申报可行性;
4.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财务状况、经济效益等情况监管、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对已获支持的项目资金必须财务规范、独立设账、专款专用;
5.对已获支持项目初期拨付50%,经验收结题后拨付50%,如项目未能如期实施或验收不通过的均可停止拨付资金;
6.****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请书
3.**市2023年度科技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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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 2022年10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