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芦家坡棚改二期1层第32号门面(季梁学校旁)
**** | 监测编号GR2021HB****003-4 | |
****园区芦家坡棚改二期1层第32****学校旁) | 转让底价44.100000万元 | |
2022-10-21 | 挂牌截止日期2022-11-03 | |
- |
还建房,无不动产权 | 地址||
53.78 | 证载权利人||
已用年限 | ||
托管单位 | ||
房屋现状 | 毛坯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土地性质 | ||
土地面积 | ||
2022-10-21 | |
10 个工作日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成交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 |
不涉及 | |
1、此批转让的房地产全部为还建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为集体土地。 2、上所示面积含楼梯、过道以及公摊面积。房屋转让成功后,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按房屋现状移交使用。 3、转让标的全部款项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不支持分期。 4、部分房屋需要分摊中间新增隔墙的一半费用。 5、标的成交,交易双方各自承担需要向****交易所****公司支付的交易费用。 |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8万元-60万元不等保证金****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对公告内容无任何异议,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该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费用。 | |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是 | |
凡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参加购买,并且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标的大小缴纳8万-60万元的方式,缴纳保证金****公司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公司 账号:820********756031 开户行:****银行**支行 | |
否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000000万元。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820********756031 开户行:****银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按标的大小交纳8万-6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交易。成交后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未成交保证金、成交多余款项在5个工作不计息退还。 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
**市高新****公司 |
****事务所 |
2022-02-15 |
随天评报字【2020】第038号 |
44.0996 |
0 |
****交易所 |
熊女士/李先生/詹先生 |
0722-****899/138****1735/150****7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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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书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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