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1、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及最新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供货,确保满(略),交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质保期12个月。卖方需承诺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符合(略),卖方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不得使用再生胶,隔板、挡边采用热硫化工艺。 | |
- | 二、产品验收标准: | 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具体送货数量以需方仓库实收数量为准。 | |
- | 三、产品包装要求: |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略),包装物不回收 | |
- | 四、运输方式: | 投标单位送货至需方仓库,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
- |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 1、本标书招标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采购计划仍按中标价格执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交货期限90天内到货。若买方新增采购计划时间在合同履行期末期,交货截止日期则相应顺延。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 |
- | 六、货款结算方法: |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2、货到仓库验收合格且票到后按计划支付,现汇支付。3、本份标书分项报价,分项中标。4、因供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供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略)解除本合同,同时供方仍需承(略)(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迟交货造成损失等),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10%。供方开票时根据合同单价开票,延期扣款在入账货款中扣除,同时需方开具扣款收据给供方。 | |
- | 七、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略),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略)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需方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或不(略),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它相关损失的依法追偿,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5、供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负全责。 6、供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需方邀请了供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供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供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7、卖方对上述各项要求已完全理解并同意。 8.本次招标分项报价,分项中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