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采购需求“(二)产品演示(展示)要求” | 1.演示(展示)内容:投标人对“技术要求”中标注“●”号项内容进行现场演示(展示)。 2.演示(展示)方式:投标人以播放基于真实投标产品录制的视频的方式进行现场演示(展示),演示(展示)的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演示(展示)环境:演示(展示)现场仅提供电源,供应商应自行准备演示(展示)所需相关设备(如用于播放视频文件的电脑等),如需接入网络方能演示(展示)相关内容的,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移动WIFI或网络。 4.演示(展示)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演示(展示)****委员会通知为准。 5.演示(展示)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委员会通知为准。 注:上述现场演示(展示)评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 删除该条款内容 |
2 | 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履约能力要求”第1条 | 1.投标人所投第3项号产品“SiO2分子筛脱附装置”、第4项号产品“甲醛分解发生系统”、第14项号产品“电动悬臂侧转式抽风分子筛解剖台(带喷淋加湿系统)”、第15项号产品“智能集中控制显示系统”、第18项号产品“躯干及下肢标本解剖固定装置”、第19项号产品“四肢标本解剖固定转换装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删除该条款内容 |
3 | 第三章采购需求▲四、特别说明(三)其他中第2条 | 2.本项目“技术要求”允许未带“▲”、未带“●”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投标人对“技术要求”中未带“▲”、未带“●”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条款数≥6项的,本项目按投标无效处理。 | 2.本项目“技术要求”允许未带“▲”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条款数为5项,投标人对“技术要求”中未带“▲”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条款数≥6项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
4 | 第四章评标标准2.技术分 | (1)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独立评审,并按如下计分方式确定得分: 一档:非▲号、非●号条款无负偏离的,得10分; 二档:非▲号、非●号条款有1项负偏离的,得8分; 三档:非▲号、非●号条款有2项负偏离的,得6分; 四档:非▲号、非●号条款有3项负偏离的,得4分; 五档:非▲号、非●号条款有4项负偏离的,得2分。 六档:非▲号、非●号条款有5项负偏离的,得0分。 注:非▲号、非●号条款负偏离数≥6项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现场演示(展示)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技术要求”中标注“●”项内容的现场演示(展示)情况进行独立评审,投标人每完整演示(展示)出一项标注“●”项技术要求的得0.5分,最多得15分。 |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独立评审,并按如下计分方式确定得分: (1)基本分:经评委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得基本分25分。 (2)负偏离扣分:对未标注 “▲”号条款发生负偏离,经评委独立审核确定的,每有1项扣3分,最多扣15分。 |
5 | 第四章评标标准履约能力分中第(1)条 | (1)投标人所投第3项号产品“SiO2分子筛脱附装置”、第4项号产品“甲醛分解发生系统”、第14项号产品“电动悬臂侧转式抽风分子筛解剖台(带喷淋加湿系统)”、第15项号产品“智能集中控制显示系统”、 第18项号产品“躯干及下肢标本解剖固定装置”、第19项号产品“四肢标本解剖固定转换装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3分。 | 删除该评审内容 |
6 | 第四章评标标准履约能力分中第(4)条 | (4)投标人2019年10月份****实验室空气净化系统建设以及改造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国家规定发布的网站的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和签订的销售合同(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的名称、种类),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每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 (3)投标人2019年10月份****实验室空气净化系统建设以及改造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国家规定发布的网站的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和签订的销售合同(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的名称、种类),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每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12分。 |
7 | 第四章评标标准6.政策分 | (1)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0至0.5分,最多得0.5分。 (2)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0至0.5分,最多得0.5分。 (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 (1)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0至1分,最多得1分。 (2)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0至1分,最多得1分。 (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
8 | 现场考察统一集合时间 | 本项目更正公告(一)更正为“时间另行确定” |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 10 时00分 |
9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本项目更正公告(一)更正为“时间另行确定” | 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