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项目七(第二次)(分包三:“云内”发动机维修配件类)答疑补遗
各投标人质疑答复如下:
一、你好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 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生产日期不超过3个月)、包装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及规定、符合行业与企业相关标准,产品必须满足****公司恒通客车维修使用所需,确保维修技术质量及维修技术标准的适配性,使用达到技术性能良好及安全中“生产日期不超过3个月”此要求存在不合理,汽车配件都是批量生产,订单周期较长(生产周期+库存周期+发货周期以及按照合理当月发货量的1.5倍备货才能正常供货),进口产品采购周期更长,因此供货时产品的生产日期就无法满足文件的需求了。
答: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 要求现修改为:1.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及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相关标准,详见《报价明细表》。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到节能、环保,中标人承担项目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环保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条 供货要求(一)现修改为: 乙方供应的维修物资应是投标品牌的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最小维修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合格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甲丙双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所供货物的进货原始凭证,并接受甲丙双方对货物的随机质量抽查。
注: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公司、******公司、******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2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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