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 11:3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查站****中心改造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部分)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 11:3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关丽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168、0593-****16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蕉****西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警官、0593—****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4号楼5****医院电梯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关丽清、0593-****168、0593-****16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检查站****中心改造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部分)比价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比价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更正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本比价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的企业类型,若比价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比价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请已购买比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邮件至我司邮箱回函确认本更正公告已收悉,否则视为收悉本更正公告并且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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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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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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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 (公司名称),****边防检查站****中心改造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部分)的更正公告,并知悉更正内容,特此确认。
注:请将此更正公告打印、盖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回执需完整发回公告内容,不能只发回执联,若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公章)
二O二二年 月 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蕉****西路3号
联系方式:林警官、0593—****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4号楼5****医院电梯入)
联系方式:关丽清、0593-****168、0593-****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丽清
电 话: 0593-****168、0593-****166